《论自由》是密尔**个人特色、影响**的一部著作,也是西方政治哲学和人文教育的一部经典作品,以致被人认为如果不读它,就不了解自由主义的真谛。一个半世纪以来,本书不仅对于西方的思想界产生了持久而深远的影响,而且对于东方的思想启蒙和社会变革也产生了重要的冲击。
约翰·斯图亚特·密尔(又
译穆勒)是19世纪英国著名
哲学家、逻辑学家和自由主
义思想家。这本《论自由》
最初出版于1859年,是密
尔**个人特色,也是影响
**的一部著作。这部论述
自由主义理论的代表作,也
是西方政治哲学和人文教育
的一部经典教材,以致被人
认为如果不读它,就不了解
自由主义的真谛。如果要列
举西方从古到今人文思想的
二十部经典,本书定可入选
。一个半世纪以来,本书不
仅对于西方的思想界产生了
持久而深远的影响,而且对
于东方的思想启蒙和社会变
革也产生了重要的冲击。本
书的中文本最早由曾经留学
英国的中国启蒙思想家严复
翻译,名叫《群己权界论》
。后来还有其他一些译本,
在我国近半个世纪里发行最
多的中文本是商务印书馆出
版的程崇华翻译的《论自由
》,另外一个许宝骙的译本
相较于前面这个版本则几乎
没有什么差别。随着时代的
变化,我国思想界的状况、
术语的使用和语言的表达方
式均发生了不小的变化,因
而有必要出一个新的中文译
本。这也,是本人二十年来
的一个愿望。今应译林出版
社之约而重新翻译这部名著
,以飨读者。
密尔的生平并不复杂。
其父詹姆斯·密尔(James
Mill,1773-1836)是英国功
利主义的代表人物之一,也
是边沁最得力的弟子,与马
尔萨斯和李嘉图等人关系密
切。老密尔曾服务于东印度
公司,并主编过各种杂志,
宣传并论述功利主义和自由
主义的基本思想。他对小密
尔的教育可谓别出心裁、不
遗余力,主要靠在家亲自授
课和请人授课,加上大力鼓
励密尔自学而使其成才。在
老密尔的熏陶下,小密尔成
了功利主义晚期阶段的著名
代表人物,现代自由主义思
想的经典阐释者。密尔年幼
时便打下了丰富的知识基础
,十四岁时在法国攻读法律
,十七岁回国,组织了“功
利主义社”,传播功利主义
和自由主义思想,同年到东
印度公司任高级职员长达三
十五年,直到该公司在印度
大起义时撤消为止。1866
年至1868年曾任英国下院
议员。在此期间批评政府,
主张改革,包括妇女参政和
爱尔兰土地改革。密尔一生
著作颇多,涉及许多领域。
反映政治观点的除了这本《
论自由》以外,还有《代议
制政府》(1861)、《功
利主义》(1863)等。
密尔理论的出发点是功
利主义,但他也对边沁的功
利原则作了局部的修正。边
沁认为快乐只有量的差别,
没有什么质的不同,快乐本
身就是一种善。密尔则认为
,快乐不仅有量的差别,也
有质的不同,因而有高低优
劣之分。因此他强调,理性
的、道德情操的快乐比仅仅
出于感官方面的快乐有更高
的价值。“做一个不满足的
人比做一个满足的猪好,做
一个不满足的苏格拉底比做
一个傻子好。”密尔对边沁
的**幸福原则也作了进一
步的修正,他强调社会感情
,强调功利主义所追求的是
社会全体的快乐、幸福和功
利,人们在追求幸福时要平
等地顾及一切人的利益。边
沁提出的功利主义由于过分
集中于个人快乐和幸福而受
到人们的批评,密尔对此便
用社会感情、平等权利和高
质量的快乐来冲淡其功利主
义的成分,试图用人类的社
会感情来把个人利益与全体
利益协调起来。同时,在自
由主义思想特别是强调个人
自由方面,密尔则超出了边
沁等人,作出了更为全面而
系统的深刻阐述。他对经济
自由和代议制政府的政治改
革也提出了一些独到的见解
。
功利主义理论不同于此
前的自然法理论,因而对权
利的阐述也颇不相同。后者
把权利当作天经地义的前提
,由此来推导出正义、法律
、社会组织的合法性。密尔
则采取了与自然法相对立的
功利主义的理论前提,在对
权利的解释上也不例外,他
最终把权利与总体功利联系
在一起,认为拥有一种权利
是社会应当捍卫个人持有的
东西。如果反对者继续发问
,为什么应当捍卫?他所能
给的回答只是总体功利。可
见权利在密尔那里不是一种
抽象的观念,而是与总体功
利相对应的东西。他之所以
坚决捍卫自由主义的原则,
强调个人思想和创造性、经
济和政治活动的自由,主要
依据正在于只有这样才能使
社会的总体功利达到**值
。反之,扼杀自由的**代
价是全社会的平庸、懒惰,
缺少真知灼见和决策的合理
性,最终导致总体功利的巨
大损失。非常有趣的是,在
近现代自由主义的理论基础
中,功利主义和自然法或自
然权利理论本是相互排斥的
,但相应的理论家大多论证
了自由主义的基本结论,可
谓殊途同归。
在《论自由》这部篇幅
不大的论著中,密尔改变了
他父亲一代功利主义的基调
。正如密尔本人所说的,老
一代功利主义者并不是追求
自由,而是向往开明政治,
因为开明政治更有效率。而
到了密尔这里,思想、信仰
、学术和言论的自由,个人
内心道德判断的自由和个性
的充分发展,其本身就具有
价值。因此这与**多数人
的**幸福这个纯功利原则
已有所区别。因而在这里,
密尔已经把捍卫个人自由权
利当作一种神圣不可侵犯的
根本原则。这自然也是现代
充分发展起来的资本主义自
由竞争
约翰·斯图尔特·密尔(1806-1873),生于英国伦敦,英国哲学家、经济学家、法学家,古典自由主义的集大成者。自幼在父亲的严厉管教下受教于英国和法国,为《旅行者》、《编年史早报》、《威斯敏斯特评论》、《法学家》等刊物撰稿,后主编《伦敦评论》。在此期间的著述被收入《论文集》(1859)。密尔主要著作有《逻辑方法》(1843)、《政治经济学原理》(1848)、《论自由》(1859)、《代议制政府》(1861)等。
密尔《论自由》导读
译者序
第一章 导论
第二章 论思想和讨论的自由
第三章 论个性为福祉要素之一
第四章 论社会对于个人的权威之限度
第五章 若干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