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从学说史的角度对法律与社会科学的关系进行了多方面的讨论,既能够向读者较为充分地传导20世纪后半叶法律与社会科学的基本内容与图景,也能够帮助读者在学说史演进的脉络中更好地把握法律与社会科学研究在当下需要处理的一系列问题。
法哲学与法理论口袋书系列教材
◆我们的受众法学初学者与面对法学初学者的教师
◆我们的目标澄清法理学的基本问题意识、理论进路和学术脉络
◆我们的来源当代西方法哲学与法理论中篇幅短小的论著
◆我们的意旨让法理学更好地担当起启蒙和反思的双重功能
已出版书目
法哲学导论
法是什么?
法理论有什么用?
写给学生的法理论
当代德语法哲学
19651985年法理论的复兴
法律简义
法理论
法理学简读
20世纪后半叶的法律与社会科学
总 序
法理学(Jurisprudenz, jurisprudence)之名总是会令初学者望而生畏。因为无论是作为法的一般哲学理论的法哲学(Rechtsphilosophie, legal philosophy),抑或是作为法的一般法学理论的法理论(Rechtstheorie, legal theory),虽从地位上看属于法学的基础学科分支,但却往往需要有相当之具体专业知识的积累。在西方法律院校,通常只在高年级开设法哲学和/或法理论课程,法理学家一般情况下也兼为某一部门法领域的专家。有关法的一般性理论研究的专著往往体系宏大、旁征博引,同时也文辞冗赘、晦涩艰深。这些论著大多以具备相关专业知识之法学专业人士为假定受众,非有经年之功无法得窥其门径与奥妙。
中国的法学教育模式与西方有所不同。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法理学被列为法学专业必修课程的第一门,在大学一年级第一学期开设。统编教材罗列法学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只见概念不见问题、只见枯死的材料不见鲜活的意义,往往使得尚未接触任何部门法知识的新生望而却步,乃至望而生厌。尽管有的法律院校(比如中国政法大学)同时在三年级开设了相关课程,且内容以讲授西方前沿理论为主,却又使得许多学生不明觉厉、畏葸不前。除去授课的因素之外,其中很大的一个原因在于,虽然目前我国学术市场已有为数不少以法哲学和法理论为主题的专著和译著,其中也有不少属于开宗立派之作或某一传统中的扛鼎之作,但却缺乏适合本科生群体的微言大义式、通览或概述式的参考读物。
有鉴于此,法哲学与法理论口袋书系列教材以法学初学者(主要为法学本科生,也包括其他对法理学感兴趣者)为受众,以推广法哲学和法理论的基本问题意识、理论进路和学术脉络为目标,拟从当代西方法哲学与法理论论著中选取篇幅简短的系列小书,裨使法理学更好地担当起启蒙和反思的双重功能。它的目标,在于让学生更易接近法理学的原貌,更能知悉法理学的美好,更加明了法理学的意义。为了便于读者掌握各本小书的思路、内容与结构,我们在每本小书的前面都加上了由译者所撰的导读。
德国哲人雅斯贝尔斯(Jaspers)尝言,哲学并不是给予,它只能唤醒。这套小书的主旨也并不在于灌输抽象教条、传授定见真理,而是希望在前人既有思考的基础上唤醒读者自身的问题意识、促发进一步的反省和共思。
雷磊
2019年3月20日
作者简介:
朱利叶斯·斯通(Julius Stone)英国著名法学家,主要研究领域为法理学与国际法学,从1942年起出任悉尼大学法学院的法理学与国际法教席。他被认为是综合法学的代表性学者,出版有《法律的领域与功能》《法律体系与法律人推理》《人类法律与人类正义》《法律与正义的社会维度》等重要著作,同时也涉猎大西洋宪章、国际刑事法庭、巴以问题等国际法研究主题。
译者简介:
赵一单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法理学、立法学、党内法规学,兼任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理事。在《中外法学》《法制与社会发展》《环球法律评论》《政治与法律》等法学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十余篇,出版译著《立法的经济学》等。
目录:
总序·001
《20世纪后半叶的法律与社会科学》导读/赵一单·001
第一章法律与社会科学位居何处·012
I·012
II·020
III·035
IV·040
V·048
第二章法律与社会科学边界中的计划与运动·058
I·058
II·064
III·068
IV·075
V·084
VI·096
第三章寻求正义中的人类与机器,或者为什么上诉法官仍然应当是人类·102
I·103
II·113
III·141
IV·148
V·151
VI·157
VII·167
VIII·169
索引·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