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尼并没有觉得自己的行为合乎道德,
只是认为自己没犯法却要进监狱不怎么公平。
他去给一个有钱人的藏书估价,
顺便留下了无数的指纹。
伯尼发现自己成了警方的通缉对象,
因为他的客户当天晚上死在了家里。
与此同时,卡洛琳的猫被人捉走了,
绑架者索要二十五万美元赎金。
于是,
伯尼想到了他在客户家中看到的那幅蒙德里安……
劳伦斯·布洛克生于1938年,在上世纪50年代开始写小说。布洛克最早出版的小说《睡不着觉的密探》(1966年)主角是一位名叫伊凡·谭纳的密探,因为在朝鲜战争中脑部受伤,再也无法睡眠,这个角色在之后的系列中不断地出现,最新的是1998年的《冰上的谭纳》。布洛克还有其他受欢迎的系列,比如“杀手凯勒”系列和以纽约二手书商兼盗贼罗登巴尔为主角的“雅贼”系列。
主要著作有:《睡不着觉的密探》、《父之罪》、《在死亡之中》、《谋杀与创造之时》、《别无选择的贼》、《刀锋之先》、《恶魔预知死亡》、《小城》、《死亡的渴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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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是巴尼嘉书店步调缓慢的一天,但话说回来,大部分时间都是这样。毕竟,卖旧书的人不会梦想着退休之后要过着步调缓慢的简单生活,因为他们的生活已经如此。
那天有两个高峰,而且巧的是同时出现的。有个女人念了首诗给我听,有个男人试图卖一本书给我。那首诗是玛丽.卡罗琳.戴维斯(D的《俄勒冈路三号的史密斯死去》,念诗的女人长得苗条清秀,有着棕色的大眼、长长的睫毛,侧头的样子一定是从哪个年轻朋友那儿学来的。她那线条优美、没戴戒指、没涂指甲油的纤细手指间拿着戴维斯女士的处女作《我们街上的鼓声》,该书于一九一八年由麦克米兰公司出版。她把诗念给我听。
俄勒冈的秋天一一我再也看不到
这些山丘了,一片朦胧的蓝色细雨
横过古老的威廉密特河。我走路的时候
不会惊扰到雉鸟,听见它呼呼疾飞在
我头顶上方,那只怠懒的、毫无疑心的动物……
我很希望自己是只“怠懒的、毫无疑心的”动物,但我还是冷冷地留意着“哲学与宗教。那一区,那位新来的客人已经进驻那里。他是个体态笨重的大个子,三十岁上下,脚穿低跟靴,身穿前开扣的李维斯牛仔裤、深棕色法兰绒衬衫、棕色宽条纹灯芯绒外套。他的胡须仔细修剪过,一头细软的棕色头发却没有经过打理。
当这场愚蠢的梦就此结束。
人们会回家去,那里落满了
玫瑰花辦,在每一条街上,一整年
都像一场友善的庆典……
出于某种原因,我留神注意着他的动向。也许是因为他的某种神态让人觉得他可能随时会无精打釆地走向伯利恒。。也许只是因为他那个手提公事箱。在布兰坦诺和斯特兰那样的书店,客人必须把袋子和手提箱拿去寄放,但我这里的客人则可以把它们留在手边,于是有时候他们的大袋子在离开的时候会变得比来的时候重。即使在经济最景气的时候,二手书的买卖也没什么保障,任谁都会痛恨自己店里的货就那样扬长而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