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干部培训系列丛书:纳税服务实务》共分为六章:第一章为纳税服务的基本原理;第二章为纳税服务的瓶颈制约;第三章为纳税服务的凝聚内核;第四章为纳税服务的优化路径;第五章为纳税服务的推动力量;第六章为纳税服务与税收管理。
《税务干部培训系列丛书:纳税服务实务》可供读者学习使用。
第一章 纳税服务的基本原理
第一节 纳税服务的概念及内涵
第二节 纳税服务的原则
第三节 纳税服务的主要内容
第二章 纳税服务的瓶颈制约
第一节 完善纳税服务的基层实践需求
第二节 解决纳税服务非对称性的矛盾
第三节 国、地税机关联合办税
第三章 纳税服务的凝聚内核
第一节 以纳税人权益为核心
第二节 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
第三节 以纳税信用风险管理为基础
第四章 纳税服务的优化路径
第一节 创新税法宣传
第二节 加快纳税服务平台建设
第三节 强化信息化支撑
第五章 纳税服务的推动力量
第一节 加强纳税服务能力的培养
第二节 打造纳税服务品牌
第三节 推广税收执法服务标准化
第四节 纳税服务绩效考评
第六章 纳税服务与税收管理
第一节 正确处理税收管理与服务的关系
第二节 客户关系管理与管理服务型税务机关
第三节 优化纳税服务 强化税源管理
第四节 优化纳税服务 提升税务稽查服务质量
第五节 优化大企业纳税服务
二、纳税服务的内涵
(一)纳税服务的本质内涵
深化纳税服务的理论依据在于社会政治的民主性,反映在税收工作领域,就是税收的民主性。从政治民主制度来看,现代社会是民主社会,政府是因公共需要而存在,政府的职责就是提供公共产品,纳税人也正是因为这个目的而纳税,政府只是接受纳税人的委托而筹集公共资源(税收)。作为政府职能部门的税务机关和与税收管理工作相关的其他政府部门,也只是公共服务部门,除了贯彻执行税法之外就没有什么特权;而纳税人是社会的主人,他们为纳税作出了贡献。纳税人与税务机关享有平等的政治地位和人格,纳税人理应得到尊重。税务机关和其他政府部门理应将纳税服务作为其职责,以维护纳税人的权益为根本宗旨,加强税收各个环节的民主性。具体地说,在立法环节,要使税收立法更加公正、科学,从源头确保纳税人的权益。这就要求政府广开民主之门,提供更多的通道与机会,让纳税人参政议政、监督政府行政,充分发扬民主。国外的一些先进经验值得我们借鉴。例如,2002年,欧盟为了协调各成员国的公司所得税制,在更大程度上统~税基,由专门机构召开了一次研讨会。这次研讨会特别留出了40个名额,按报名的先后顺序,允许政府机构之外的人士参加讨论。同时还专门开辟了一个网站,广泛发动社会公众讨论税制的修订。这样就能够保证税法更好地体现公共意志,保障纳税人的权益。
从税收文明进步的角度看,纳税服务建设也是非常必要的。现代文明税收必须建立起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的双向责任机制,这种机制的理想目标是贯彻民主和法治精神,建设科学透明的税制体系、低成本高效率的征管运行机制、亲情化的服务机制、有效的社会监督机制、鲜明的道德约束机制、稳定的文化运行机制,以及与现代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现代税收文明。以“法治、公平、文明、效率”为四大价值理念的现代税收文明要求向纳税人提供优质的纳税服务。这种机制主张,要在税收制度和税收管理中凸显人文关怀,使征税成为人性化的公共服务,使纳税成为现代社会的文明生活方式。用公共财政的理论来论证,就是要提供各种参与和监督的机制和途径,让纳税人充分了解和监督税收资金的去向。这既可以保障纳税人的权益,又可以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改善治税局面。
(二)纳税服务的主体内涵
传统观念认为,纳税服务的主体就是税务机关。有人甚至认为,只有与纳税人直接打交道的基层税务机关,才是纳税服务的主体。我们认为,这是一种片面的、狭隘的认识。从法学的角度来看,主体一般是指权利、义务的承受者。那么,在纳税服务活动中,权利、义务的承受者究竟是谁呢?从理论上讲,凡是依法可以享受纳税服务的组织和个人,都是纳税服务的权利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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