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根据最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示范文本,按照工程管理专业培养方案及工程合同管理课程大纲的要求编写,以建设工程实施阶段合同管理为主线,全面系统介绍了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知识体系。其内容主要包括导论,合同法律制度基本原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勘察设计合同、施工合同以及涉及到的其他合同的管理,国际工程FIDIC合同条件的管理,工程索赔管理以及建设工程合同的策划管理,等。重点阐述了各类合同管理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并列举大量案例予以分析,突出合同管理的应用性与操作性。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系统性强、知识范围广、逻辑严密、紧密联系工程实践,可作为高等院校工程管理、土木工程类及经济、管理、法学类相关专业本科生和研究生教材,也可作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管理咨询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工作、学习、培训以及建设类执业资格备考的参考用书。
高等学校工程管理专业是教育部1998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设置的专业,是在整合原“建筑管理工程”、“国际工程管理”、“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及“房地产经营管理”等专业的基础上形成的,具有很强的综合性和较大的专业覆盖范围,主要研究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计划、组织、指挥、控制、协调与资源配置等管理问题。工程管理专业旨在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掌握土木工程技术、管理学、经济学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掌握现代工程项目管理的理论、方法与手段,具备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在国内外工程建设领域从事建设项目全过程的投资、进度、质量控制及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的复合型高级管理人才。
随着我国建筑业、房地产业在国民经济中地位和作用的日益突显,工程管理人才需求呈明显增长趋势,问时也对工程管理专业毕业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如何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成为设置工程管理专业的高等学校面临的重要课题。而高水平的专业教材作为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载体,必将对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发挥重要作用。
第1章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导论
1.1 合同与合同法律关系
1.2 建设工程合同概述
1.3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概述
1.4 代理制度
1.5 本书的结构框架和章 节安排
1.6 本章 案例
思考与练习
第2章 合同法律制度
2.1 合同的订立
2.2 合同的效力
2.3 合同的履行
2.4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2.5 合同的终止
2.6 违约责任
2.7 合同争议的解决
2.8 合同的担保
2.9 本章 案例
思考与练习
第3章 建设工程招标投票管理
3.1 概述
3.2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基本程序
3.3 招标准备阶段的主要工作
3.4 招标与投标阶段的主要工作
3.5 决标成交阶段的主要工作
3.6 投标的决策与技巧
3.7 建设工程其他工作招投标特点
3.8 本章 案例
思考与练习
第4章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管理
4.1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概述
4.2 工程监理合同的订立
4.3 工程监理合同的履行
4.4 工程监理合同管理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4.5 本章 案例
思考与练习
第5章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
5.1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概述
5.2 勘察设计合同的订立
5.3 勘察设计合同的履行管理
5.4 勘察设计合同管理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5.5 本章 案例
思考与练习
第6章 建设工程工合同管理
6.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概述
6.2 施工准备阶段的合同管理
6.3 施工阶段的合同管理
6.4 竣工验收阶段的合同管理
6.5 施工合同管理的其他方面
6.6 施工合同管理中应注意的问题
6.7 本章 案例
思考与练习
第7章 建设工程涉及的其他合同管理
7.1 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管理
7.2 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合同管理
7.3 大型设备采购合同管理
7.4 建设工程咨询合同管理
7.5 建设工程技术合同管理
7.6 工程保险合同管理
7.7 工程担保合同管理
7.8 本章 案例
思考与练习
第8章 FIDIC合同管理
8.1 FIDIC合同条件概述
8.2 FIDIC施工合同条件管理
8.3 FIDlC交钥匙合同条件管理
8.4 本章 案例
思考与练习
第9章 建设工程工索赔
9.1 施工索赔概述
9.2 施工索赔的程序
9.3 索赔额的计算
9.4 索赔的策略和技巧
9.5 工程师的索赔管理
9.6 本章 案例
思考与练习
第10章 建设工程合同的策划管理
10.1 建设工程合同策划概述
10.2 工程项目交付模式与合同体系
10.3 项目环境分析与合同计价类型选择
10.4 建设工程合同的谈判和签订
10.5 建设工程合同的实施控制
10.6 建设工程合同的档案管理
10.7 建设工程合同的风险管理
10.8 本章 案例
思考与练习
参考文献
3.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以必须完成交付为标准分为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以成立的合同;实践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在意思表示一致的基础上,还必须交付标的物或者其他给付义务的合同,例如保管合同。
在经济生活中,大部分合同是诺成合同。区分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意义主要在于确立合同生效的时间,从而决定当事人的义务亦有所不同。
4.要式合同与非要式合同
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采取法律规定的特定形式,合同可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要式合同,是指合同订立时必须采取一定法律规定的形式和手续的合同,如商品房买卖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技术转让合同等都必须采取书面形式以及需要有关机关批准才有效的合同;不要式合同,是指合同的成立不需特定形式或手续就可成立的合同。
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的区别在于是否应以特定形式作为合同生效的要件。
5.主合同与从合同
根据合同的存在是否依赖于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前提,合同可分为主合同与从合同。
主合同是指在相互联系的两个合同之中,不依赖于其他合同的存在而独立存在的合同;从合同是指依附于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并依主合同的有效而有效的合同,如为借贷合同担保的抵押合同。
主合同不依附于从合同而独立存在,主合同的效力直接影响从合同的效力,从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以主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为前提,而从合同的效力并不影响主合同的效力。
6.计划合同与非计划合同
计划合同是指根据国家指令性计划订立的合同;非计划合同则是当事人根据市场需求和自己的意愿订立的合同。在我国市场经济中,计划合同的比重已经大大降低了,但仍然存在一些依据国家有关计划订立的合同。
7.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根据法律上是否规定一定的名称,合同可分为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有名合同又称典型合同,是指法律上已经确定特定名称及规则的合同。《合同法》中规定的15类合同均为有名合同。无名合同亦称非典型合同,是指法律上没有确定特定名称的合同。实践中,无名合同大量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