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文化管理法治化》简介:当今世界,文化与经济和政治相互交融,在综合国力竞争中具有越来越突出的地位和作用。文化的力量,深深地熔铸在民族的生命力、创造力和凝聚力之中。政府文化管理行为法治化正是推进文化建设与发展,实现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战略的内在要求,是政府文化管理模式的伟大变革。政府文化管理行为法治化是一个由各项要素组成的相互制约,相互影响、相辅相成的系统工程。
实现政府文化管理行为法治化,必须建立起一整套政府文化管理法律体系并形成政府自我调节、自我约束的法治运行机制,彻底克服现有体制、机制中的弊端,实现政府文化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合理化。为此,郭雅君所著的《政府文化管理法治化》提出了实现政府文化管理行为法治化的八项对策,并阐述了实现政府文化管理行为法治化的相关保证环境和条件。
前言
引言
第一章 政府文化管理行为法治化的概念及必要性
一、政府文化管理行为法治化的概念
二、政府文化管理行为法治化的必要性
第二章 我国政府文化管理行为法治化的历史进程及现状分析
一、我国历史上的文化管理
二、新中国成立以来政府文化管理行为法治化的发展历程
三、我国目前政府文化管理行为法治化的现状及主要问题分析
第三章 西方国家政府文化管理行为法治化的特征及借鉴原则
一、西方国家政府文化管理法治化的基本理论及模式分析
二、西方国家政府文化管理的国别特征分析
三、对西方国家政府文化管理经验和法治理论、模式的借鉴原则
第四章 政府文化管理行为法治化的相关因素分析
一、传统观念对政府文化管理行为法治化的影响
二、利益的价值取向对政府文化管理行为法治化的影响
三、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状况对政府文化管理行为法治化的影响
四、国家法治建设对政府文化管理行为法治化的影响
五、WTO国际规则的介入对政府文化管理行为法治化的影响
六、政府文化管理主体素质对政府文化管理行为法治化的影响
第五章 我国政府文化管理行为法治化的基本对策
一、政府文化管理行为法治化对策之一——理论前提与原则
二、政府文化管理行为法治化对策之二——管理主体建设
三、政府文化管理行为法治化对策之三——行政立法
四、政府文化管理行为法治化对策之四——行政司法
五、政府文化管理行为法治化对策之五——行政执法
六、政府文化管理行为法治化对策之六——非强制行政
七、政府文化管理行为法治化对策之七——矫正机制
八、政府文化管理行为法治化对策之八——行政监督系统建设
第六章 政府文化管理行为法治化的相关保障环境与前瞻性思考
一、政府文化管理行为法治化的相关保障环境
二、政府文化管理行为法治化的前瞻性思考
参考文献
后记
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为文化管理体制的变革带来新的契机。这次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是转变政府职能,在转变职能的前提下政府机构在编人数减少二分之一。就转变职能和精简人员两项任务来说,目前后者的情况显然好于前者。这里的客观原因是:目前的机构改革只在国务院机关和中央各部委宣告完成,而在省以下政府机构改革未完成之前,为保证工作的连续性,上级机构完全按照新的职能开展工作是不现实的,不得不有所变通。待省以下各级政府机构改革完成以后,职能转变的情况可望有明显好转。职能转变滞后有如下一些主观原因:长期的思维惯性和对新形势认识不足、对当今文化建设和管理中出现的矛盾问题研究不够以及理解不深,都是导致职能转变滞后的重要主观因素。相对于客观因素,主观因素对政府文化管理职能的转变更具关键意义,也更难以解决,因此切实转变政府管理职能仍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
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的政府文化管理体制应当有怎样的特点?对此没有现成的答案。文化领域的改革还在进行之中,建立成熟而稳定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的文化管理体制需要有个过程。值得指出的是,没有现成的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