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本熟悉马林县的乡间小道,就像他熟悉旧金山的街巷一样。从小到大,他经常去索萨利托和米尔谷拜访朋友,偶尔还会穿过缪尔森林惊险的小道,去塔玛尔派斯山远足。
其实他并不需要先去警长办公室,但他还是去了。因为现在他能够清晰地听到周围的声音,知道自己能躲过所有人的视线,偷听到办公室里的谈话,或许会发现一些外界无从知晓的秘辛。
鲁本把车停在圣拉菲尔市政中心附近的小树林里,离那群记者安营扎寨的地方还有相当一段距离。
然后他闭上眼睛,凝聚所有意志去捕捉那间办公室里的声音,搜寻与案件有关的只言片语。很快,他就有了收获。是的,绑匪又打来了电话,他们不打算公开此事,无论外界如何要求。
“我们只公布有意义的线索!”一个男人坚称,“而这毫无意义。”
“他们威胁说要再杀掉一个孩子。”
嘈杂的争执声,有人提出意见,有人反对。巴哈马群岛的银行肯定不会配合,不过说实话,那些黑客也找不到什么有用的东西。
还有那具小女孩的尸体,尽管雨水和海浪抹掉了许多痕迹,他们仍从受害者的鞋子和衣服上找到了来自马林县的泥土。当然,这并不算铁证,但没有发现其他地方的泥土,所以还算是个好消息。
这足够让鲁本确认自己的怀疑。
警车挤满了森林和山间的公路。
警方设立了随机巡查点,开始挨家挨户地搜查。
那么,唯一可能阻碍他行动的只有执法机关。
他正打算回到车里,突然有什么东西吸引了他的注意力。那是一缕气息——邪恶的气息,和前几夜曾闻到的一模一样。
他迟疑着转过头,这时他不想节外生枝,然后他就听到了那个声音,在记者群的嘈杂喧嚣中显得无比清晰——那是两个年轻人的声音,故作无知地问着早已知道答案的问题,略带嘲弄地品味着对方的回答。险恶,挑剔,可疑。“我们代表校报前来采访……”“她真的是 被殴打致死的吗?可怜的小姑娘!”
刺痛感涟漪般抚过鲁本的身体,如异变般甜蜜。
“呃,我们没有什么要问的了,现在我们必须赶回旧金山……”但那不是他们真正的目的地!
鲁本走到藏身的灌木丛边缘,透过树木的缝隙,他看到了那两个年轻人——身穿蓝色夹克,剪着普林斯顿常见的发型——正在快活地跟其他记者挥手道别。
他们匆匆穿过停车场,走向一辆开着灯的路虎。车里的司机紧张得有点魂不附体。你们能快点吗!
对鲁本来说,他们的窃笑和自吹自擂是那么刺耳;他们嘴里蹦出来的音节丑陋、毫无意义;他们沉溺于罪恶的刺激感中,得意洋洋地钻进车里;司机是个鼻涕虫、懦夫,对受害者毫无同情心。他能闻出来。
他开着车在停车场周围转了一圈,轻而易举就找到了路虎的去向,他们朝海滩那边去了。
不需要看路虎的尾灯,鲁本能听到那辆车里每一句下流的调笑。哈哈,他们完全察觉不到!
司机已经快要歇斯底里了,他不喜欢现在的处境,从心底里盼着自己没有卷进这件事情。他结结巴巴地表示,无论你们怎么说,我再也不要回那边去了。你们简直疯了,居然开车跑到警长办公室,混进记者堆里。另外两个人压根儿就没理他,只管自顾自地互相吹擂刚才的壮举。
那股气息混杂在风中,如此强烈。
鲁本在夜色中追逐着他们。话题转移到了技术性细节。我们是今晚就把尸体扔在缪尔森林公路上,还是再过几个小时,等天快亮了再说?
尸体,鲁本闻到了尸体的气息。就在那辆车里,另一个孩子。他的视线变得敏锐起来,黑暗中他看到了前方的路虎,年轻人大笑的剪影映在后窗上,司机一边发疯似的咒骂,一边努力试图看清雨幕中的道路。
“我说,缪尔森林公路太他妈的近了,”司机说,“你们太着急了。”
“去他妈的,越近越好。你不觉得这很完美吗?我们应该把尸体丢在那幢房子正对面。”一阵大笑。
鲁本提高车速,靠近了一些。臭味太过浓烈,他几乎没法呼吸了。还有腐烂的气息。他有些反胃。
他的皮肤变得异常敏感,痉挛一波波涌入他的胸膛,愉悦如电流传遍头皮。毛发从他全身的毛孔中悄然伸出,像一只充满爱意的手拂过身体的每一个角落,安抚着体内的力量。
路虎加速了。
“听着,我们等到凌晨五点。如果到时候他们还没回邮件,我们就把他丢出去,让他们觉得人是刚刚被杀掉的。”
那么,是个小男孩。
“我说,要是到了中午还没有答复,我们就把那个长头发的老师也丢出去吧。”
天哪,人质已经被他们杀光了吗?
不,不可能。他们只是说话的时候不分死人活人,因为他们打算把所有人都杀光。
愤怒在鲁本体内一点点儿积聚。
他的个子变高了,手上覆满毛发。等一等,不要急。他的手指还是原来的形状,但鬃毛已经垂到肩头,他的视线越来越敏锐,越来越清晰。他感觉自己能听清几英里外的每一丝声响。
车似乎完全是在靠惯性前进。
路虎向上转了个急弯,现在他们正沿着一条蜿蜒的公路驶向米尔谷深处的丛林小镇。
鲁本追在后面。
另一阵声音的洪流猛地填满他的耳朵。
那是孩子们的哭喊和啜泣,女人低声哼着歌,安抚着孩子们。他们挤在一个气闷的地方。有人在咳嗽,有人在呻吟。他感觉到那片无边的黑暗,仿如身临其境。
路虎再次加速,转弯开上一条不起眼的土路,红色的尾灯消失在树丛中。
鲁本感觉到了孩子们的确切位置,他知道在哪里。
他把保时捷停在深谷上方茂密的橡木林里,然后下车脱下滑稽又难受的行头。在那一波波汹涌澎湃的狂喜中,异变已经完成。
他按捺着体内的冲动,强迫自己耐心地把衣服藏到车里,锁好车门,把钥匙藏到旁边的树根下。
路虎就停在脚下的山谷里,那是一片空旷的草地,上面耸立着一座三层楼房,露台向大楼两翼伸展,大楼灯火通明,主楼背后的树丛里藏着一座爬满藤蔓的谷仓。
孩子和老师就关在那座谷仓里。
绑匪的窃窃私语像烟雾一样钻进鲁本的鼻孔。
他奔下山坡,从一棵树跃向另一棵树的树梢,掠过一座座沉睡的山间小屋,如闪电般在林间飞驰。当他落到那片草地上,从路虎里下来的年轻人刚刚走进楼房。
夜幕下,这幢房子如婚礼蛋糕般绚烂。
在鲁本来得及反应之前,低沉的咆哮已从他胸膛中喷薄而出,那是只属于野兽的声音。
三个年轻人已经走进房子的前厅,他们错愕地回头,看到鲁本笔直地冲了过来。他们大概有19岁,或者20岁。尖叫声淹没在鲁本的咆哮里。一个人摔倒在地,另外两个——自命聪明、得意洋洋的那两个——转身就跑。
鲁本轻松地抓住了第一个人,撕开他的脖子,鲜血喷涌而出。鲁本很想将他撕个粉碎,吃个精光,但没时间了。他毫不留情地抓起支离破碎的尸体,抛向身后遥远的公路。
喔,太快了,太不过瘾了!
另外两个人正拼命想从后门出去,但是门锁着,一个人绝望地抓挠着门上的玻璃,就在这时候,鲁本猛地扑了上来。
另一个人手里有枪。鲁本夺过枪丢到一边,那个人的手腕应声而断。
他迫不及待想咬这个人,撕咬的冲动如此强烈,他几乎无法自控。咬啮的饥渴冲击着他的大脑!为什么不呢,反正他绝不会让这个人活下来。
利齿刺入男人的头颅和喉咙,无法控制的咆哮喷薄而出。他用尽全力压住身下的猎物,感觉到这具躯体的骨头寸寸碎裂。垂死的男人吐出一串哀号。
在声音的刺激下,鲁本伸出舌头,舔舐着男人脸上的鲜血。
凶手,卑劣的凶手。
他咬住男人的肩膀,连衣服带血肉一起撕开。肉的味道如此丰美,混杂着邪恶、残暴与腐败的恶臭,令他无法抗拒。他想撕开这个男人的身体,吞噬他赤裸的血肉。这是他长久以来的渴望,为何不放纵自己,大快朵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