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辑收录国内外学者论文引篇,内容涵盖亚非国家和地区政治、经济、历史、民族、语言文学和对华关系等,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前沿性。论述中非、中印关系、印度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等文章,视角广阔,提出了有研讨价值的新观点。语言学方面的研究涉及印度、韩国、老挝和坦桑尼亚文学,以色列语言政策,中国古典文学在海外的传播等,立论精当、信息量丰富,保持严肃的学术规范。历史和名族领域,探讨了古老的骠族文化,韩国的饮食文化中的和谐之美,尼日尔泽尔马—沧海人的习俗等,有些专题的研究在国内尚属首次,带有很强的探索性质。
国际问题研究
中非关系的发展及其软实力效应
关于中印关系的几点思考
印度政治现代化与社会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发展
资源等于财富?——浅谈柬埔寨与“石油诅咒”的问题
不易缔造的和平——乌干达“上帝抵抗军”研究
斯里兰卡国家利益考量中的中美权重初步分析
语言文学研究
印度独立后印地语诗歌流派简评
非洲本土语言的历史和现状、挑战与机遇
男性视角下张扬的女性情感——评析《优哩婆湿》中人物形象与人物情感关系的刻画
老挝历史上第一位获东盟文学奖的诗人——论通坎·温马尼荪及其诗作
从《吉檀迦利》看泰戈尔的创作方法
以色列语言状况及语言政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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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和社会研究
翻译专栏
(四)关于中巴关系
印度某些人对中国与巴基斯坦之间的“全天候”友好关系总是心存芥蒂,特别是中巴之间长期有着军品方面的贸易与和平利用核能方面的合作。因此,他们总认为中国重视和发展对巴关系,目的是支持巴抗衡或遏制印度。如果说,在中印对抗的冷战时期,这种论点还有一定理由的话,那么现在则完全是一种误解和不正常心理的折射。
其实,中巴之间的“全天候”友好关系是经过半个多世纪的风风雨雨逐渐形成的,它并不是针对某个国家的权宜产物。例如,早在第二次大战期间的1943年1月11日,出于共同抗日的需要,中英两国签署了《关于取消英国在华治外法权及其有关特权条约》。根据该条约,凡过去中英所订条约有影响中国主权完整的地方,双方应按公认的国际法原则及国际惯例重新商议。1908年《中英续订藏印通商章程》即是此类条约之一,中国认为应当废止。1948年4月20日,在第四个10年期满时,中国政府根据章程的规定,于1948年10月9日,向英国、印度和巴基斯坦三国政府分别通知,要求废止这一章程。当时,英国已从印度次大陆撤退,将政权交给印巴两个自治领,所以它声明,中国此后有关西藏问题应与印巴两国政府直接商谈。英国在向中国政府作出上述声明同时,也向印巴政府发出通知。巴基斯坦在复文中表示,完全同意中国政府的要求,并且表示愿与中国建立密切友好的关系,保证与中国政府合作,增进彼此的邦交。巴方的这种友好态度,无疑从一开始便给了中国以良好印象。印度呢?它的答复的确令中方感到意外。其实质内容有两点:1.印度政府自成立之日起,即认为以前所有英属印度政府与西藏所订条约的全部权利和义务皆由该政府所继承;2.印度与西藏的关系应以1914年《西姆拉条约》及其通商附则为准……由此可见,这一复文不仅是赤裸裸地表明印度政府要继承英帝国在西藏的一切特权和利益,而且表明印度政府还企图将甚至连英帝国主义者都承认是没有法律效力的1914年《西姆拉条约》强加给中国。
1950年1月,巴基斯坦成为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为中国唯一合法政府的第一个穆斯林国家。建交后,两国积极开展政治和经济交往。巴基斯坦在联合国大会上主张恢复中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
1961年3月,巴基斯坦主动向中国提出划定边界的建议,中方做出积极回应。1962年10月双方正式开始会谈,12月即达成协议,1963年3月正式签署边界协定。从此,两国出于共同的战略利益和基于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在政治、外交、军事、经济等各方面相互支持,逐渐成为“全天候”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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