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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化进程中的家庭:中国和俄罗斯
本书比较了中国和俄罗斯两国家庭的变迁历史,其中包括家庭结构、人口状况、婚姻关系、家庭方式的变化等方面。
本书系统梳理了30年来中国和俄罗斯家庭变迁的历史,展现了中俄两国不同家庭的发展路径和多元选择,具有跨文化比较的研究价值,对中俄家庭社会学、家庭人口学界而言极具意义。
《现代化进程中的家庭: 中国和俄罗斯》一书,在中俄双方学者4年的辛勤耕耘和协力合作下,终于迎来收获硕果的时刻。
中国和俄罗斯都是在国际上发挥独特影响的、多民族的人口大国,都曾长期推行社会主义制度,也是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国家,有不少相似之处。中国在许多领域都曾向“苏联老大哥”学习,比如,在资本稀缺阶段推行重工业优先发展的战略;又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作为新中国成立后颁布的第一部法律,也是移植了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首创的不依附于民法的独立专门法的模式,婚姻法所确立的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利益的基本原则,也借鉴和吸收了苏联婚姻家庭法的立法经验。其中的无过错离婚原则,即使在欧美国家也大多在20世纪70年代才逐步推行,中俄在这方面的前沿性和先进性显然比西方早几十年呢! 这二三十年来,中俄两国都经历了经济、社会结构急剧转型的巨大变化,由此引起了一系列的社会震荡和阵痛,家庭作为社会最小的、关系最直接和最亲密的首属群体,一个相对封闭的私生活领域会发生怎样的相应演化,也引起了人们的兴趣和关注。 解释家庭变迁的一个被普遍运用的经典理论是现代化理论,即由扩大家庭向夫妇式家庭制度的转变,被认为是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必然结果,核心家庭是适应现代化变迁的理想的、普世主义的标准化模式,而将一些不能或不愿遵循这种模式的家庭边缘化。男人的工具性角色和女人的表达性角色,分别与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相对应。 第二次人口转变理论是根据欧洲一些国家出现持续的低生育率、低死亡率,晚婚、晚育,性和婚姻、生育的逐渐分离,且超低的生育率难以回升到“更替水平”以上等婚育现象所提出并日渐被越来越多的研究者认同的人口学领域的最新理论之一。 随着离婚率的持续上升,单亲、再婚、继亲家庭渐增,同居和未婚生育越加普遍,异族通婚、领养家庭、再婚家庭、不育、带有继子女的初婚家庭、同性伴侣等多元化家庭形态不断涌现,典型的由异性恋夫妇及其未成年子女组成的现代核心家庭在一些欧美国家已不再成为主导模式。婚育模式的革命性变革,被认为在婚姻法律和行为两个层面具有“双重去制度化”的性质,其特征是流动的、不确定的和重组的。吉登斯(Giddens)的亲密关系转型、斯泰西(Stacey)的后现代家庭、贝克等人(Beck, U. & BeckGernsheim, E.)Beck, U. & BeckGernsheim, E. (2002)的协商家庭、个体化理论日渐成为西方家庭理论发展的前沿,分析的焦点从家庭本身转移到个体身上。 中俄家庭在现代化,尤其在经济、社会结构的急剧转型的过程中也出现晚婚晚育、生育率急剧下降,离婚率持续攀升,未婚同居增加等现象。那么,两国是否也被裹挟到世界性的人类家庭大革命的浪潮中,作为进化论和功能主义混合体的现代化理论、第二次人口转变理论、后现代家庭和个体化理论,是否也完全适用全球化进程中中国和俄罗斯的家庭变迁,这就是我们合作研究的初衷之一。 正如大家所知道的那样,中俄两国现代化的条件、进程与西方资本主义的发展道路并不类似,而且两国本身也存在许多差异。中俄近30多年的经济和社会转型,并非只是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从封闭性社会向开放性社会的单线进化的简单历程。改革的目标也不仅仅是工业化和市场化,同时还面临知识社会的信息化、网络化和全球化进程。 况且,两国自推行社会主义制度起,就鼓励妇女走出家门,还用法律和行政手段来保障妇女的全员就业和婚后的连续就业。因此,由丈夫挣钱养家、妻子操持家务并共同抚养未成年孩子的典型的现代核心家庭,在两国从未成为主导模式。随着市场经济的推进,雇主是否会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在就业、升职等方面排斥承担生育和更多家庭责任的女性,性别平等、妇女解放之路是否依然曲折迂回?也是本研究所要探究的。 此外,市场经济也削减了计划经济年代由国家或就业单位包揽一切的各种福利保障,通过强化家庭功能,来应对社会急剧变化所带来的难以预测的市场和生活风险,也成为中俄两国都无法回避的挑战。 由于中俄家庭的首次合作研究,主要是双方使用各自所能获得的国家统计和既有的抽样调查资料,来对自己国家的家庭状况和变迁作基本的描述和分析,缺乏合作调查的共同题项和测量指标,也没有专门作国别的比较,但我们还是从各自呈现的本国的一些资料和分析中,从双方的部分作者在圣彼得堡所进行的研究工作坊的讨论中,对中俄家庭结构、功能、性别角色、代际网络和家庭生活质量的异同,对现代化进程中两国家庭的变迁路径和特征,有了一些初步的印象和大致的了解。 一、 从家庭的人口结构看,俄罗斯的平均家庭规模显著小于中国,单身户、单亲家庭和夫妇家庭的比重远高于我们,其中二人之家的比重上升较快,显示了俄罗斯无子女家庭和单亲尤其是母子/女单亲家庭的递增,而俄罗斯生育率不可逆转的下降和人口危机也是众所周知的事实。中国的总和生育率虽也急剧下降,家庭规模也有所缩小,其中城市四口及以上的家庭、农村五人及以上家庭的数量显著减少,这或许可看作是计划生育的国家控制所致。也就是说,中国的超低生育率,在很大程度上受社会政策强力推动的影响,而并非如欧洲诸国基于个体主义价值观的驱动,是个人自由选择的结果。 二、 从婚姻制度和行为看,俄罗斯的婚姻去制度化趋向较为明显,同居不婚、非婚生育现象已较普遍,离婚率也显著高于中国。中国由于严格推行生育控制,结婚不登记、非婚生育的仍很少,非计划意外怀孕的未婚男女通常会尽快办理正式登记奉子成婚。因此,尽管婚前同居行为被越来越多的中国人所包容,但当事人大多只是把同居当作结婚的前奏而不是替代,同居不婚、终身不婚以及非婚生育的比率仍极低。即使在城市,一些父母自发组织的以摆摊挂牌方式为大龄子女觅偶,形成“白发相亲角”的人气市场,相亲网站、相亲节目和大型相亲活动的大行其道,以及把未按常规年龄步入婚姻殿堂者贬称为“剩男”、“剩女”,都反映了中国社会依然将“不婚”视作问题,即使是大龄晚婚也会造成父母、当事人和社会的集体焦虑。此外,中国的离婚率虽也在持续攀升,但离婚人口在15岁及以上人口中所占的比重远低于俄罗斯。 三、 从家庭的多元化形态看,俄罗斯的后现代特征表现较为明显,社会对性、爱情、生育和婚姻分离的个体化价值和行为更为宽容,独居不婚、非正式登记结婚、不生孩子、再婚和单亲家庭等多元化形态显著多于中国。而中国家庭的多元化、不确定性更多地表现在留守家庭或流动家庭、临时扩大家庭、隔代家庭、轮养家庭等的此起彼伏,还出现了独生子女和双方父母同住的“联合家庭”,或者小夫妻轮流和双方父母同居的“两头走”等新家庭模式,并随不同家庭生命周期抚育或赡养职能的变化而变通。 四、 从家庭生活质量看,转型期俄罗斯居民收入的增长水平远不如中国稳定和快速,家庭居住条件的改善速度也不如中国。尽管俄罗斯超高的贫困人口比重随着经济复苏逐年下降,但普遍存在的兼职工作、强制休假、拖欠工资以及非正式支付等现象也令许多家庭经济压力倍增、生活质量欠佳。而中国长期存在的城乡经济发展的高度不平衡,以及基本公共资源的配置向城市倾斜,乃至城乡家庭生活水平的差距更大。随着大规模的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以及在激烈市场竞争下的就业难和超时工作等压力,也使众多家庭的生活风险陡增,家庭中的代际支持更不可或缺。 中国和俄罗斯同样经历了社会的急剧转型,但中国的政治和经济体制未经历俄罗斯曾经的激进式改革,民主体制的平稳推进和经济的快速发展,不仅极大地提升了家庭的生活质量,社会的开放也减少了国家对私领域的不恰当干预。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婚姻质量的要求也随之提升,凑合意识弱化,离婚观也趋向宽松和开明。离婚率的持续上升在很大程度上与社会的开放、价值的多元化和婚姻自主性的增强相关。但抽样调查结果也显示,只有半数对象认同幸福主义的婚姻观,多数人仍遵循婚姻的不可离异性和子女优先的传统习俗。这或许也是中国的离婚率显著低于俄罗斯的主要原因之一。 需要指出的是,尽管中国经济快速发展,家庭生活水平在显著提升,但毕竟在市场经济年代中国的工业化程度远低于俄罗斯,城乡之间差距也甚于俄罗斯。中国城乡的二元结构不仅体现在经济发展的高度不平衡,还表现在社会和文化的结构性矛盾。国家在教育、卫生、文化、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资源的配置,长期以来都向城市倾斜,以保障城市工业化的发展。尽管近年来已作了许多努力,如基本的公共设置、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方面的资源更多地向农村倾斜,让更多的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的成果。但总体而言,农村居民所享有基本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和水平仍显著低于俄罗斯。 而中国城乡间的巨大鸿沟难以在一朝一夕消弭。这些显然会对家庭的变迁产生重要的影响,比如,为有更好的发展机会和提高生活质量,大批农民纷纷离土离乡奔城镇“打工”,形成众多的流动人口家庭、留守家庭和隔代家庭;一些交通不便、收入拮据的农民甚至一辈子都没去过县城或以外的地方,不少人的眼界和观念仍停留在传宗接代、光宗耀祖、夫主妻从等习俗中;由于缺乏基本的医疗和养老保障,男孩偏好、多子多福等在农村依然盛行,女性在教育资源、就业机会、婚后居所、角色分工和财产继承等方面要获得平等的待遇仍长途漫漫。 即使在城市,市场经济也削减了以往年代由就业单位包揽一切的各种福利保障,迫使家庭不得不通过强化家庭团结和互助,来应对社会急剧变化所带来的难以预测的就业、工作压力和生活风险。加上在劳动力供大于求和效率优先的情景下,女性因承担更多的抚幼赡老的家庭责任,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她们在受雇、升职、劳动收入、政治参与、退休年龄、养老金等方面遭遇的不公正待遇,甚于以往计划经济的年代。女性的就业率也并非如欧美发达国家那样,随现代化的进程而上升,性别角色观也没有日趋平等,甚至出现回归传统刻板分工的倒退。 文化价值的差异也是中国家庭不可能步西方典型变迁路径之后尘的重要结构性因素之一。 欧美现代家庭的起点和终点都是个人,即两个独立的成年人结为伴侣,随着子女的降临,组成典型的核心家庭,子女成年后离家独自生活,婚后子代家庭和亲代家庭相互独立,尽管在有需要时也相互支持,但核心家庭由于没有与扩大的亲属关系的利益瓜葛,也不受强制性的扩大亲属群体及其权利和义务等关系的制约。后现代家庭更是建立在个体主义价值之上,个体生命历程从循规蹈矩的结婚—生育—核心家庭的传统模式,转向强调个人自主、自我实现的多元化、包容性的非传统模式,婚姻不再是生育的前提、性也并不必然导致生育。正如贝克等人(2002)所说,家庭从需求共同体变成了选择性的亲密关系,人们不再因为自己扮演了一个好丈夫/妻子、好父/母亲的角色而增加了满意度和幸福感, 而把是否满足了个人感情和个人发展的需求作为成功婚姻的评价标准。 而中国的男女结婚通常被视作两个家庭的结合,新婚夫妻分别是父系和母系的主干家庭中派生出的分支,他们相互间的利益瓜葛和工具性支持难以割舍,尤其在家庭生命周期的两端,即子女抚养和父母年老的阶段。在中国,无论在法律还是社会习俗层面,子女如未尽养亲孝亲之义务,则要受到舆论谴责直至法律的惩罚。因此,上一代以“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为训,下一代则以荣宗耀祖为奋斗目标也成为社会的伦理基础。中国父母不仅将生儿育女当义务,还会为子女倾其所有、将个人资源向成年子女转移,与此同时,也赋予了子女终身养老的责任,代际间的相互依赖和牵制也成为惯习。 尽管在全球性的个体主义价值的冲击下,无条件地为家庭而牺牲个人利益、“为他人而活”的传统集体主义价值日渐式微,传宗接代、多子多福的观念也趋衰。但养儿防老、相互负责、为家奋斗、荣辱与共仍是社会普遍认同的责任伦理。以个人自由和发展为己任、“为自己而活”的个体化价值观,在一些出现第二现代性、二次人口转变端倪的城市地区,或在更具前卫观念的高学历群体中正在崛起。但更为普遍的文化价值,充其量是夫妻和亲子轴并重、在兼顾家庭利益的同时争取个人利益的“修正的家庭本位”或“新集体主义”,既和传统中国家族至上的集体主义价值存在迥异,也与西方流行的后现代家庭的个体主义价值相去甚远。晚婚、不婚、不生孩子、非婚生育、不帮子女抚育孩子、同性恋等非常规行为,依然会受到家族和社会舆论、习俗的多重压力,随心所欲地自由选择所付出的代价远大于循规蹈矩的传统行为。 而俄罗斯跨越欧亚两洲,融合了东西方两种文化,兼有东西方文明结合的特征。从婚育模式看,俄罗斯和中国虽有类似之处,如晚婚晚育的年龄显著低于西欧各国、生育率都显著下降等。但俄罗斯的超低生育率显然并非国家控制的结果,而更具第二次人口转变的特征,比如,从少生到不生,单身、同居、未婚生育、单亲家庭盛行,超高的离婚率,以及在选择非常规生活方式时更具自主性,故婚育模式的演变似更接近欧洲的革命性、社会结构性变革的特征。尽管经济不振等因素也限制了不少人的生育、登记结婚等意愿和实践,并使扩展家庭的比重有所上升,这显然与俄罗斯的现代化和欧美的发展模式不一有关,由此,人口转型模式和家庭变迁的路径也与西方存在某些差异。而扩展家庭多于欧洲并在风险密布的情景下递增,或也与俄罗斯村社集体主义的传统文化以及转型期福利保障锐减存在相关联系。 正因为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模式和进程及其文化传统都存在很多不同,中俄两国的人口转变、家庭演变的路径、方向和结果,不仅存在许多差异,同时也因为现代化进程与西方典型模式的不同,即与西方的第一次人口转变、第二次人口转变,或前现代家庭—现代家庭—后现代家庭的典型发展路径不尽相同,人口和家庭变迁的研究也不宜套用和欧美趋同的范式及理论。其中俄罗斯因具有东西方文明结合的特性,也兼具欧洲第二次人口转变和后现代家庭的某些特征,同时也因多元现代性的特殊发展路径和过程,以及类似的集体主义传统文化的背景,家庭变迁的特征在某些侧面和中国有相似之处。 我们期待读者从本书这个窗口,切实了解中俄正在发生的巨大变化,了解中俄在全球化进程中的独特性,了解中俄家庭结构、功能和关系变迁的独特性。也期待引起更多的对中俄婚姻和家庭的关注、研究和讨论。 由于笔者并非俄罗斯研究的专家,对近30年来俄罗斯家庭研究的概貌和进展知之甚少,因此,很难准确评价本书俄罗斯篇中的文章在俄罗斯家庭研究领域的理论进展和学术地位,在这里仅对中国篇的研究特色和贡献作一概括: 首先,系统呈现了转型期中国家庭的现状和变迁。中国篇集不同年代具有代表性的国家统计和全国性的抽样调查数据之大成,对家庭结构、功能、关系和生活质量及其30多年来的变化轨迹,进行全方位描述和分析,是第一本全面、系统地呈现中国家庭的基本概貌,以及在现代化进程中的变迁路径和特征的学术专著。通过翔实的资料描述和研究分析,不仅报告了在社会流动频繁、竞争激烈和不确定因素叠加、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却很不完善的中国,随着个体的工作压力和生活风险剧增,家庭的接纳和庇护作用更加不可替代,家庭代际间的相互合作和扶持也成了社会保障不可或缺的补充,乃至成为抵御生活风险的“救生筏”,家庭的功能也并非如一些单线进化论者所推测的那样日趋衰弱,相反却出现了强化的迹象,而关于家庭结构核心化、简单化,并出现家庭关系疏离、家庭养老危机等趋势的假设,也未在我们的研究中得到支持。 其次,完善了判断中国家庭结构特征的测量指标。扩大家庭的比重远低于核心家庭的比重,常被视作家庭结构核心化的主要佐证。本研究摒弃了以往将家庭为分析单位的思路,改以人口为分析单位,以生活在扩大家庭的总人口多于核心家庭的总人口作为主要的测量指标,同时加上另外三个佐证,即(1) 扩大家庭比重并未随现代化的进程(年代的推移)而显著衰减;(2) 抚幼赡老功能的实现仍依赖扩大家庭的成员;(3) 核心家庭多以互惠式的家庭网络为补充,作出了扩大家庭依然是中国目前基本的和主要家庭结构的判断。 再次,描述了多元家庭在中国的特殊表现形式。中国家庭的多元化、流动性和不确定性,并非体现在典型核心家庭的减少,单身独居、同居不婚、非婚生育、单亲家庭、重组家庭和丁克家庭等植根于个体主义价值的后现代家庭的显著增加,而是催生了和西方不同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多元形态,表现在留守家庭或拟单亲家庭(父或母在异地工作,子女和母或父共同生活)、临时扩大家庭(祖辈暂居在子女家帮着照顾孙辈,或子女带孩子暂居在父母家)、隔代家庭、轮养家庭(一些农村老人轮居在多个已婚子女家分别赡养)等新家庭类型的此起彼伏,甚至出现了独生子女和双方父母同住的“联合家庭”,或者小夫妻轮流在双方父母家居住的“两头走”等新家庭模式,并随家庭生命周期抚育或赡养职能的变化而不断改变。 最后,揭示了去制度化的家庭价值在中国的缓慢进程。随着市场竞争和社会流动递增,个体虽有了更多的自我选择和发展的可能,但个体化的进程或许更多地体现在: 人们尤其年轻人可以更自主地选择向上流动的职业,在恋爱自主和性自由方面也更多地挣脱了父母的控制,婚前同居和离婚获得社会更多的宽容。尽管制度化的个体主义、“为自己而活”在中国有崛起的端倪,但多数人依然遵循社会所认可的“标准化人生”模式的轨迹生活,而尚未被“选择性人生”,或者说“自反性人生”、“自主人生”所替代。适时结婚、生儿育女、终身婚姻、孝亲养亲,以及各自扮演好社会规范的家庭角色依然是普通人的理想人生和生活实践,“需求共同体”和“经济合作社”的婚姻和亲子互助模式也将长期延续。 尽管如贝克(2002)所说,个体化在不同轴心文明社会的发展趋势并不必然受文化民主、福利国家和古典个体主义等前提的制约。但在缺乏这些先决条件又处于多元现代性的社会转型过程,以及东方集体主义、家系传承特征显著的中国,个体化在家庭领域的进程仍十分缓慢。那些阐述欧洲婚姻个体化、去传统化、去制度化,以及多元化、纯关系和重组性等后现代家庭的特征,似乎离中国的现状还很远,而俄罗斯则在婚育模式、文化价值和生活安排方面也经历着“静悄悄的革命”,单身独居、未婚生育、离婚、单亲、不育等非常规生活方式的社会接纳程度也更高,同时也和欧美有不少差异。 中俄两国所发生的惊人的变化对世界的理解如此重要,我们的研究结果或许可为世界展现不同的家庭发展路径和多元选择。同时,也可为社会政策的制定提供参考和建言。这些结论和分析是否有说服力,相信读者在阅读了本书后,都会有自己的答案。 本书可以说是集30年来中国和俄罗斯家庭研究之大成,具有资料搜集全面、阐述系统,以及解释分析去西方中心主义的本土化特征,同时对学界和社会流行的某些错判和误导加以拨正,具有学术和社会反思意义,并具有跨文化比较的研究价值。 本书俄文版和中文版的相继出版,向世界打开了一扇展示中国和俄罗斯家庭在速变社会发生变化的窗口,对于中俄家庭社会学、家庭人口学界而言,也是一大喜事,必将载入家庭研究的史册! 由于缺乏相同指标的比较,本研究在理论进展和国别比较方面有所欠缺。我们期待着和俄罗斯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圣彼得堡)进一步的合作研究,通过共同的合作调查,对两国的家庭功能、关系及其影响因素进行深入的分析和跨文化比较。 徐安琪 授权书.jpg
徐安琪,上海社会科学院家庭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兼任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社会学会家庭社会学专业委员会理事长,中国社会学会理事。
И·И·叶列谢耶芙娜,经济学博士, 俄罗斯科学院通讯院士,俄罗斯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圣彼得堡)所长(2005—2016年),俄罗斯科学院圣彼得堡分院主席团成员,兼任俄罗斯统计学会会长。
前言
中国篇 第一章 家庭结构 一、 家庭户的规模 二、 家庭户的类型 三、 家系结构 第二章 生育与人口 一、计划生育政策 二、生育行为 三、生殖健康及服务 第三章 儿童照料与养育 一、儿童的营养与健康 二、养育分工与亲子关系 三、养育期望与教育投入 第四章 婚姻的建立和解体 一、 婚姻态度 二、 伴侣选择 三、 结婚与同居 四、离婚与再婚 第五章 社会性别角色 一、 社会性别态度 二、 女性的职业角色 三、 女性在家庭中的权力和地位 四、 工作和家庭的平衡 第六章 代际支持 一、 代际支持观念 二、 代际支持行为 三、 代际关系满意度 四、 社会变迁与代际压力 第七章 家庭生活质量和生活方式 一、家庭生活条件 二、时间分配 三、生活方式 四、家庭生活的主观评价 俄罗斯篇 第一章 家庭与户的结构 一、家庭与户 二、户的结构 三、家庭和家庭户的现代发展趋势 第二章 人口与生育 一、半个世纪以来生育率的变化 二、两种理论——全球语境下的俄罗斯论战 三、当今俄罗斯人口政策和生育状况 四、生育率变化决定因素的社会差异 五、总结 第三章 家庭养育及子女教育 一、研究缘起 二、研究设计——方法和数据 三、研究发现 四、结论 第四章 社会性别角色 一、妇女的职业角色 二、女性在家庭中的影响力和地位 三、在工作与家庭生活之间保持平衡 第五章 家庭的代际互动:支持和网络 一、家庭代际关系的人口学特征 二、家庭团结的态度 第六章 家庭生活质量 一、居民收入结构及其变动 二、居民的支出、储蓄和财产 三、住房状况 后记
第一章 家庭结构
作为家庭变迁的主导理论,经典的家庭现代化理论预测家庭变迁具有趋同性。家庭现代化理论认为,核心家庭制度与工业化社会相适应,在迈向工业化和城市化的世界革命中,所有社会都将或快或慢地发生扩大家庭向夫妇式家庭制的转变。莱维(Levy)在总结归纳了现代化社会评价标准时,也把普遍主义、家庭小型化、家庭功能比较少等作为主要判断标准。尽管发展的家庭现代化理论,已对经典的家庭现代化理论提出了批评和修正,但工业化导致家庭结构核心化这个假设被普遍接纳,而中国正经历工业化、城市化,因此,家庭结构也存在核心化的趋势。 也有研究指出,现代化趋同理论在解释中国家庭结构变迁时常显得很无力甚至失灵。尽管核心家庭占据最高的比例,但不少研究仍认为,直系家庭是中国家庭更为基本和主要的结构类型。 那么,我们该如何解读人口普查结果所显示的家庭规模不断缩小,核心家庭比重占绝对多数的现象?中国家庭结构的变迁究竟和西方世界有哪些不同的特征?本章将通过对家庭规模、家庭类型和家系结构的系统考察,来呈现家庭结构变迁的中国式路径和特征。 一、 家庭户的规模 中国家庭的规模并不是很大,这与中国传统文学作品的大家庭构想相去甚远。正如费孝通先生所说,尽管传统伦理宣扬孝悌,五世同堂成了社会理想,《红楼梦》《家》《雷雨》等许多经典文学作品,也让人们误以为中国皆为大家庭,事实上,大家庭在中国并非普遍模式。不少研究和资料分析结果都表明,在以往多数年代或地区的户均人口在4~6人左右。实际上要维持大家庭并非易事,在小农经济社会,农田经营的劳动和大家庭制并不适应,农民受传统伦理观念的影响并不足以抵住经济上及家庭内部结构上趋向于分家的力量。30多年来,中国的家庭结构变迁具有如下特征: (一) 家庭户均人口持续减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家庭的户均人口,一直呈递减趋势。比较全面地反映中国家庭规模的是新中国成立后的六次人口普查资料,也是被国内外学者更多使用的权威数据。第一、二、三次人口普查的结果显示,1953年、1964年和1982年全国家庭户的规模分别为4.33人、4.43人、4.41人。20世纪80年代初全面推行计划生育政策后,家庭户均人口递减速度加快。1990年、2000年和2010年全国家庭户的规模下降到3.96人、3.44人和3.10人。 人口普查结果还显示,家庭户的人口分布也随年代的推移而变化。比较四次普查的数据发现,1982年4~5人户为最多,1990年和2000年3~4人户为最多,2010年2~3人户为最多,同时,还可以观察到2人户随年代的推移而显著增加,5人及以上户则逐渐减少,这都反映了中国家庭户规模趋向缩小。 不过,为了能较为准确地说明中国家庭规模的实际状况,我们仍需要用一些大型抽样调查数据加以补充验证。1983年对北京、上海、天津等5个大城市的抽样调查是新中国成立后首次大规模的家庭调查,结果显示,户均人口为4.08人。1993年对北京、广州、兰州等七大城市的调查结果表明,户均人口为3.59人。2006年对大连、上海等4个城市的调查结果表明,户均人口为3.25人。2008年对广州、杭州、哈尔滨等5个城市的调查结果报告,户均人口为3.22人。农村家庭的大型抽样调查首推1987年对吉林、河北、四川等14省(市)农村的调查,结果显示,户均人口达4.97人, 1996年对广东、甘肃农村的调查结果显示,户均人口均为4.32人。 由于其他类似的调查未阐述家庭规模的人口分布,表1-2仅列出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有相关数据的抽样调查结果。从表1-2抽样调查所显示的家庭规模的人口分布看,随着年代的推移,三口之家显著增多,尤其是城市,这或许是国家推行计划生育政策使独生子女家庭递增所致。此外,单身户的增加也和人口普查的结果类似,但增长幅度显著小于人普查结果。 假如仅描述当前的家庭规模,中国社会综合调查(CGSS2006)和中国社会状况调查(CSS2011)更具全国代表性和权威性,这两项调查结果显示,中国家庭的户均人口数分别为5.08人和3.98人,家庭户规模显著大于同时期1%人口抽样调查(2005年为3.13人)和全国人口普查的结果(2010年为3.10人)。 为什么抽样调查结果和人口普查结果不同呢?抽样调查的家庭户规模,往往大于人口普查的结果已为既往研究所证实。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因为人口普查资料反映了普查对象的户籍状况,但未必是他们实际上共同生活的现状,事实上存在的人口和户口分离的现象是中国的一大特点。 在长期推行城乡二元制的中国,尤其在物质匮乏、居住拥挤的年代,城市户籍被赋予许多经济、社会的附加值,以致异化为家庭消费品和住房的分配、拆迁补偿、公房租赁权的继承等的依据,造成实际家庭生活人口和户籍登记人口的严重不一致,如根据上海1992年的抽样调查,家庭共同生活和居住的人口和户籍登记不一致的高达50%。2000年人口普查时,福州市区人户分离的比重为45.7%,厦门市更高达57.2%。2010年上海人口普查结果仍显示,户籍人口和居住分离人口占户籍人口的27.4%,其中因搬家、拆迁造成人户分离的比例最高,占44.3%,女性结婚后户口未迁走等也是主要原因之一。北京的户籍人口也有20%~25%以上处于人户分离状态,其中相当部分是因为从城市中心区搬迁到远郊,这还未涵盖占上海、北京总人口1/3以上的流动人口,而流动人口的人户分离现象更为严重。 尽管户籍在目前已丧失了消费品配额凭证等附加值,但市政动迁补偿、户籍人口的受教育、失业、医疗养老保险等福利仍高于非户籍人口,那些因结婚、亲属随迁、拆迁、职业流动等原因搬迁到教育、就业等生活条件较差区域居住者,通常不愿迁出户籍;而那些从农村或生活条件较差区域到城镇或教育、就业等条件优越区域居住者,则通常被限制迁入户籍。加上随着居住条件的改善和生活质量的提高,一些拥有多套住房的家庭通常也拥有多个户口簿,由此也人为地增加了家庭户数,降低了家庭的平均人口数。如2000年人口普查数据的一人户中,15岁以下幼童和少年占4.1%。2010年占4.4%,20岁以下少儿占一人户的7.6%,这都是人户分离的证据之一。因为在中国,不仅是少年儿童,即使是18岁以上的成年人,大多只是在结婚时才和父母分开居住,其中包括住校就读。 30多年以来,尽管对多个地区或某一地区的抽样调查并不少见,但不同调查的抽样方法、研究对象等各不相同,加上中国地域宽广,沿海和内地、城市和农村差异,不同经济、社会发展和文化差异均很大,所以,即使是不同年代的抽样调查也难以对实际的变迁特征作出全面的分析和评估。 (二) 农村家庭户的人口多于城市 尽管从总体来看,中国家庭的户均人口以3~5口为主,但城乡家庭的规模存在较大的差异,农村家庭户的平均人口多于城市,城市中有更多的三口之家,而农村有更多的四口之家。第五次和第六次人口普查的结果显示,10年来,农村家庭的户均人口从3.68人减少到3.34人,城市家庭的户均人口从3.11人降低为2.85人。 由于人口普查结果通常会放大家庭规模,而大多数抽样调查只是对部分城市或农村的地域性调查,如1982年五城市调查结果显示,家庭的平均人口数为4.08人(五城市家庭研究项目组编,1985),但这些城市均为大城市,不能推论全国城市。为了更准确地描述城乡家庭规模的变迁,我们将使用20世纪90年代的国情调查、中国社会综合调查(CGSS2006)和中国社会状况调查(CSS2011)的全国性数据来加以说明。 不仅城镇家庭的户均人口显著少于农村,而且从家庭的人口分布来看,城镇家庭3人户为最多,农村四口之家的比重最高。CSS2011的调查资料显示,城市中有近2/5的家庭为三口之家(39.2%),但农村中四口之家的比重高达67.4%,显而易见,城市有更多的三口之家,而农村四口之家为最多。 (三) 两代人同住为主要模式 尽管五代同堂的大家庭只是传统的社会理想,但三代同堂享受天伦之乐仍是多数人的理想居住方式,以CGSS2006调查资料为例,2/3的被访认为三代同住是理想的居住方式,其中农村被访更多地把三代同堂当作理想的居住模式(占76.2%),50岁以上的老年人更多地对此持肯定态度(占74.9%),即使是36岁以下的年轻人持赞同态度的也占到63.6%。 然而,大多数家庭事实上仍为两代人同住。我们首先以近30年的人口普查资料为例来加以说明,1982年、1990年、2000年和2010年的两代同住家庭比例依次为67.5%、68.1%、59.3%和47.8%,这组数据说明了在代际合居的家庭中,两代人同住家庭依然是一种主导类型,尽管两代人同住的比例在缓慢下降,但两代同住依然是最基本的居住模式。 由于抽样调查大多未对家庭代数进行描述,我们仅根据部分抽样调查的资料加以分析比较。这些研究结果表明,户均代数随年代变迁而减少。从城市家庭的代际同住情况来看,1993年国情调查中城市家庭中两代同住占到66.3%,2008年的五城市调查中,两代同住家庭降到了52.5%。从农村家庭的代际同住情况来看,1986年14省市农村两代家庭的比重为66.9%,1993年的19农村调查显示两代家庭比重为69.2%。无论城市还是农村,两代家庭仍占最大比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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