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魔人》中故事的发生地,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再起波澜。卡拉斯神父生前的好友、老探长金德曼负责调查一系列凶杀案。犯罪分子的犯罪特征几乎和早已被枪决的双子座杀手吻合。同时,这系列凶案还有亵渎神灵的特征,报童被害后被钉在摆成十字的划桨上、神父在听祷告时被斩首。这前前后后的事情无法不让金德曼联想到十二年前小女孩丽甘附魔案。金德曼带着疑惑查案,凶手会是目击者老妇人吗?会是无法忍受丧妻之痛的神经科医生吗?会是很爱对病患施用催眠术的精神科医生吗?最终,他将矛头指向了一位在精神病院里住了十二年的神秘人……想当年,所有人都以为噩梦随着卡拉斯神父的死亡而消失,如今怎么会又再度出现呢?
《群魔》首版于1983年,是在《驱魔人》出版后十二年推出的续集作品。难得的是,《群魔》打破了以往小说作品“续集不如原作”的魔咒,同样赢得了好口碑。评论界认为,作者布拉蒂对续集的构思没有囿于原作,而是在保留原作故事背景的前提下,将原作中的次要人物作为续集主人公,随即展开一个全新的精彩故事。将原作中的谜团作为续集中的答案,使读者在阅读续集时得以重新体会了原作精神。
●每个人既是光明使者,又是堕落天使。经典恐怖文学《驱魔人》正统口碑续作,比肩《沉默的羔羊》的连环杀手小说,全新故事,惊悚升级!灵感源自美国黄道十二宫杀手案,洞察更加严肃、深刻、幽微的人性与信仰命题。
●经典影片《驱魔人III》原著,由本书作者威廉·彼得·布拉蒂亲自执导、改编,荣获科幻、奇幻及恐怖电影学院颁发的土星奖最佳编剧奖。
●全球售出葡萄牙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荷兰语、芬兰语、保加利亚语、法语、土耳其语、瑞典语、俄语、德语等多语种版权,平装恐怖小说收藏家、《地狱书单》作者格雷迪·亨德里克斯极力推荐!
●直击人性深处的幽暗,只适合在晴天看的战栗之作!评论家们称这部小说“比《驱魔人》更具悬疑性”“令人着迷、极为恐怖” “令人心惊肉跳的恐怖”,给读者非同一般的阅读体验!
●作者威廉·彼得·布拉蒂凭借驱魔人三部曲系列先后斩获恐怖作家协会终身成就奖、奥斯卡电影最佳编剧奖、金球奖最佳编剧奖、土星奖最佳编剧奖等大奖。
威廉·彼得·布拉蒂(William Peter Blatty)
威廉·彼得·布拉蒂出生在纽约,父母都是黎巴嫩移民,在他很小的时候两人就分居了。在街上兜售自制木瓜果冻的母亲负责抚养他长大,童年时期,因为经济窘迫,他曾跟着妈妈换过28个地方住。自中学时期开始,他便依靠自己的奖学金读书。读硕士期间,他未能找到教书工作,做过吸尘器推销员、啤酒卡车司机、机票代理人。硕士毕业后,他随即加入美国空军。退役后,他加入美国新闻署,在黎巴嫩分社担任编辑。后来,他写作天赋渐显,开始向众多杂志投稿自己写的幽默文学作品。20世纪50年代末,布拉蒂曾先后洛约拉大学的公关总监、南加州大学的宣传总监。他也曾于60年代出过几本书、负责编写过多部喜剧电影剧本。
1971年《驱魔人》横空出世后,市场表现极其优异,口碑爆棚,使布拉蒂迅速跻身《纽约时报》千万销量级别的畅销书作家行列。布拉蒂笔耕不辍,继续进行文学创作,12年后,他出版了《驱魔人》的正统高口碑续作《群魔》。评论界和读者圈认为该书是“比前作好看10倍的杰作”“直达内心的伟大故事”“天才作家的又一部天才之作”。他负责编写的驱魔人系列电影剧本,先后获得奥斯卡最佳改编剧本奖、金球奖最佳剧本奖、土星奖最佳剧本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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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稣问他说:“你名叫什么?”回答说:“我名叫‘群’,因为我们多的缘故。”a
《圣经·新约·马可福音》第 5 章第 9 节
三月十三日,星期天
看到这样的场面,他不由自主地想起了一些极其残忍的死亡场景:活人心脏被阿兹特克人残忍挖出的场景;凡人患上癌症最终在痛苦中死去的场景;三岁小孩被生生活埋的场景。这些场景瞬间出现在了他的脑海中,他不禁感到困惑,God果真如此残忍,并且与人类的关系如此疏远吗?可是,一想到虽然双耳失聪却依然坚持音乐创作的贝多芬,他又觉得世间之事难免有瑕疵,何况这世界还有很多美好的事物,比如善念。想到这里,他开始巡视四周。此时,太阳正从国会大厦的后面缓缓升起,阳光先是洒在看似平静的波托马克河上,在河面上留下一条条橙色的光带,接着又洒在他脚边这片令人感到恐惧又愤怒的暴行发生地上。看着这一切,他突然觉得,人类和造物主之间似乎有哪个环节出错了,在船库码头上发现的命案就是证据。
“警督,他们应该已经找到了。”
“什么?”
“他们已经找到那把铁锤了。”
“铁锤。哦,好的。”
金德曼渐渐回过神来,他抬起头,看向正在码头上工作的犯罪实验室人员。他们正聚集在一起,手持滴管、试管和各种钳子,用相机、速记簿和粉笔进行记录。他们说话声很小,话不多,走动时不发出一点声音,如同梦中上演的默剧。在他们附近,警方的蓝色挖泥船开始发出剧烈的声响,将一大早的恐怖气氛彻底打破。
“警督,我估计这里应该找得差不多了。”
“真的吗?是这样吗?”
寒风中的金德曼眯着眼问道。救援直升机正向远处滑行,在空中轰然作响,影子投射在河道上变成土褐色的阴影,机身上的航行灯一闪一闪的,灯光柔和,不断地在红色和绿色之间变换。
探长看着它在黎明中越飞越远,越来越小,就如同大家心中逐渐破灭的希望。听着直升机的声音,探长将头稍往前倾,冻得打了个寒战,双手更用力地插进衣服口袋里。女人的尖叫声变得更为尖锐,这声音如猫爪般抓挠着他的心,也穿透了这条冰河两岸安静而诡异的森林。
“天哪!”突然有人用嘶哑的声音轻声叫道。
金德曼看向艾伦·斯特德曼。这位警方的病理学家正单膝着地跪在一块沾满泥土的帆布前,帆布下面是一个块状物。斯特德曼正凝视着这块东西,只见他眉头紧锁,全身一动不动,仅能从呼吸判断出他还活着,呼出的气体遇到寒冷的空气后马上结了霜,随后便消失不见了。斯特德曼蓦地站了起来,用一种古怪的表情看向金德曼:“你看到被害者左手上的伤口了吧?”
“伤口怎么了?”
“我觉得是个图案。”
“是吗?”
“是的。黄道十二宫中的一个星座。我觉得是双子座。”
听到这里,金德曼不由得心跳加速。他深吸一口气,然后看向河道中间。乔治城大学划船队的船桨正在巨大的船尾后面安静却又迅速地摆动着。船桨细而长,在基桥的桥梁下一会儿冒出头来,一会儿又隐入水中,反反复复。一盏闪光灯正不断地闪烁着。金德曼又低下头看了看脚下的帆布。不,不可能,他想,不可能是这样的。
那位病理学家顺着金德曼的目光望去。斯特德曼的手已被冻得通红,他不禁拉了拉衣领,恨不能将衣领裹得更紧一些。他后悔没戴围巾就出来了,出门时走得太匆忙,忘记戴了。“这种死法太残忍了,”他轻声说道,“太不正常了。”
金德曼深吸了一口气,白色水汽在他的唇边聚集。“没有哪种死亡是正常的。”他轻声说道。
造物主创造了这个世界,创造了意识,可为什么还要创造眼睛?为了观察吗?那么观察又是为了什么?为了生存吗?那生存是为了什么?为了什么?这种只有小孩子才会问的问题在他的脑海中打转,他的思维已经走进了死胡同,这使他开始确信唯物辩证法才是这个时代最大的迷信。他相信奇迹,却不信根本就不可能发生的事,比如时间能够倒退,再比如人们的爱和行为只不过是神经元在人脑中发射的一组信息,太荒谬了。
“双子座杀手死了多久了?”斯特德曼问道。
“十年,不,应该是十二年,对,十二年。”金德曼答道。
“他真的死了吗?”
“真的死了。”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这样的,金德曼心想,其实他在一定程度上只是肉身死了罢了。人不是单单由神经组成的,还有灵魂。否则卡尔·荣格为什么会在他的睡床上看到鬼?否则忏悔为什么能治好肉身的疾病?组成人体的细胞不断地更新变换,可每天早上醒来后,我们为什么依旧是原本的我们?如果人类死后没有灵魂,那生前 努力工作又有什么价值?人类不断进化的意义又何在?
“他死了,也没死。”金德曼呢喃道。
“什么,警督?”
“没什么。”
电子不经过中间区域就可以从一点转移到另一点,这就是神的奥妙之处。耶和华说:“我是自有永有的。”好吧,阿门。但这还是让人感到很困惑,造物主创造出明辨是非、爱憎分明的人类,可宇宙的生存法则本身又让人感到很愤怒,生存就意味着在一个充斥着巨量邪恶和暴行的世界里努力苟活,弱肉强食,就算能避免被当作食物,也有可能死于一场泥石流或地震;哪怕在自己的公寓里都有可能暴毙;甚至有可能被自己母亲下的老鼠药毒死;也有可能在大人物的一声令下后被扔进滚烫的油锅里油炸,或是被砍头、剥皮、闷死,而这一切也许仅仅是为了好玩和刺激。当警察四十三年了,他见识过无数的恶事,可他见识全了吗?没有,今天的场面绝对是史无前例的。有一刹那,他想如往常一样去逃避:想象整个世界都不过是造物主脑中的幻想,这些赤裸裸的现实仅仅存在于造物主的想象中,这样就没有人被害、没有人流泪、没有人受罪了。有时候这么想想的确管用。
但今天没用。
金德曼仔细研究了一下帆布下的尸块。哎,邪恶并非由人类招致,也由不得人类选择,它们在造物主创世之初就已经存在。虽然鲸鱼的歌声动听,但自然界的生存法则实际上非常残酷,狮子靠猎捕野兽为食,姬蜂以丁香花或草丛下的毛毛虫活体为食,黑喉响蜜?叫声虽欢快,却喜好在其他鸟类的巢穴产卵,幼鸟被孵出来后,它们便迅速用喙顶端附近的一个坚硬而锋利的小钩将其“义弟”“义妹”杀死,当那个小钩脱落时,这场杀戮才终止。这是何其毒辣的手段?金德曼面色愁苦,他又想起某医院的儿童精神病病房区,那里有五十张床,每张床上都有个笼子,每个笼子里都有个孩子在尖叫。其中有个八岁的孩子,骨骼从出生后便没有再长过。造物主既然创造了那么多美好的事物,为什么又要让这些孩子如此遭罪呢?伊万·卡拉马佐夫理应得到一个答案。
“斯特德曼,大象们死于心脏病。”
“什么?”
“丛林中的大象因为担心没食物吃和没水喝而死。它们懂得互相帮助,如果一头大象死在很遥远的地方,其他大象就会把它的骨头带回去埋葬。”
那位病理学家眨眨眼,攥着上衣的手越来越用力,以至于衣服的褶皱都多了起来。他之前就听别人说过,金德曼会像现在这样偏离话题,说一些无关痛痒的话,而且最近更为频繁,但他还是头一次亲眼所见。整个警局一直议论纷纷,说金德曼有点老糊涂了,于是他开始用一种病理学专家的目光审视金德曼。从他的穿着上并未看出一丝不妥:上身是一件过于宽大、已经破旧不堪的灰色粗呢大衣,下身是一条皱巴巴、裤脚卷起的宽松牛仔裤,头上是一顶软毡帽,帽檐处插着一根带斑纹的羽毛,一看就是从野鸟身上拔下来的。他不由得琢磨道,这男人真是个活生生的二手商店,这也就算了,衣服上还到处都是蛋渍。不过这是金德曼的一贯风格,也没什么不正常的。他的外貌也和往常一样:短肥的手指甲修剪得很整齐,双下巴上还残留着没洗干净的肥皂水,那双温润的蓝眼睛眼帘微垂,此时显得有些迷茫,似乎在回忆往事。他的举止如常,斯斯文文的,容易让人联想到那些忙于插花的维也纳老父亲。
“在普林斯顿大学,”金德曼继续说道,“那些人用猩猩做实验。当一只猩猩拉动机器手柄时,就会有一根新鲜的大香蕉从机器里面出来。很神奇,对不对?现在,一些医术高明的医生又做了个小笼子,将另一只猩猩放进去,当头一只猩猩拉动手柄时,仍然会有香蕉出来,但是,由于拉动手柄的同时产生了电压,笼子里面的猩猩会被电得大声尖叫。于是,头一只猩猩无论多饿,只要看到笼子里面有猩猩,它就不会再去拉动手柄。那些人又用不同的猩猩试验了五十次,一百次,结果都是一样的。也许有一些同性恋猩猩,或者有些施虐狂猩猩会拉动手柄,但百分之九十的情况下它们不会这么做。”
“这我还真没听说过。”
金德曼继续望着那块帆布出神。在法国曾经出土过两个尼安德特人的骷髅,从骨骼上判断,他们在死前两年就因受了重伤而丧失了自理能力,可他们却带着伤又活了整整两年。金德曼想,很明显,他们就是靠结成联盟、互帮互助而多活了两年。再看看孩子们,探长知道,再没有谁的正义感、公正感会比孩子们强,而这又是怎么形成的呢?当我的朱莉三岁时,给她一块饼干或玩具她就要送给其他孩子,大一点儿了她才学会留给自己用。这并不是堕落,而是现实世界的竞争、不公潜移默化地影响了孩子。孩子们来到这个世界时都是天真无邪的,他们的善良与生俱来,这些都是先天形成的;而自私自利的德行则不同,需要通过后天的学习形成。有谁听说过大猩猩会为了卖出衣服而讨好顾客吗?如果听说过那未免太可笑了。人类肉体的邪恶和精神的崇高形成
了鲜明的对比,就像 DNA 中的双螺旋结构一样互相交织着。可这是如何形成的?探长很疑惑。难道这广袤的宇宙中有一个破坏者?撒旦?不,这太蠢了。
金德曼稍微变换了一下姿势继续思考。God的爱阴暗无比,不能给人类带来一丝光明。God自身有没有阴暗面呢?God是不是聪明、敏感却道德败坏呢?人类会不会在尽一切努力解开这个谜团后,发现God不过是利奥波德和洛布这样的人?又或者God比任何人想象的都要愚蠢,虽然强大,却也能力有限。 探长的眼前突然闪过这样一个画面,God在法庭上认罪:“法官大人,我认罪,但请容我解释。”这想法有一定的吸引力,合情合理,能最简单地解释所有事情。但金德曼拒绝接受这个解释,这些年他处理过无数宗谋杀案,早已习惯于将逻辑放在他的直觉之后。“我来到这个世界可不是为了卖弄奥卡姆的威廉那一套说教的。”据说他经常对一些破案受阻的同事这样说,甚至有一次对着电脑说这句话。“我相信我的直觉,这是我的看法。” 他也总这么说。此刻,对于有关罪恶的问题,他依然相信他的直觉。他的灵魂深处有个声音在对他说,真相会令人大吃一惊,而且和原罪相关。虽然这种联系只是通过类比得到的,而且非常模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