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团队生产理论讨论的基础上,本书尝试将企业社群主义作为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论基础,即把公司法理论中的团队生产理论与许可理论结合起来,并填充企业自身与国家之间的中间社群地带——行业和社区,以形成更为完整且多元互动的企业社群主义。
企业社会责任的四层次理论,为未来《企业社会责任促进法》的立法建议提供了重要的借鉴。在上述理论基础上,本书将2015年和2016年所发布的中国100强企业社会责任指数年度报告与2016年中国上市企业社会责任指数报告作为实践的基础进行了论证。
张宪丽,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上海政法学院国际事务与公共管理学院讲师,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史专业博士,上海政法学院和华东政法大学联合培养博士后。“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指数”(CICSR ,对中国3000家上市公司的企业社会责任状况进行系统评估和年度发布的重要指数成果)项目负责人。主要研究方向为法政治学、国际政治、企业社会责任、法社会学、阿甘本法律思想等。近年来在《学术界》《政法论丛》《国外理论动态》《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上海行政学院学报》《晋阳学刊》《探索》《体育科学》等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十余篇。主持博士后一等资助项目“构建企业社会责任的硬法与软法治理机制研究”、上海市社科规划重大项目“企业社会责任立法研究”的子项目“企业社会责任指数研究”等。
引言 / 1
第一部分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论基础
第一章团队生产理论: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论基础考辨 / 19
第二章企业社群主义: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论基础 / 38
第二部分企业社会责任的硬法之治
第三章企业社会责任的硬法之治 / 53
第四章企业社会责任促进法草案 / 67
第三部分企业社会责任的软法之治
第五章企业社会责任评估及其指数化 / 81
第六章自我、行业、社区与国家:企业社会责任的层次推进 / 94
第七章大型民企在社会责任中的卓越担当 / 191
第八章要投资不要投机!——社会责任投资的重要意义
/ 221
参考文献 / 309
后记 / 337
目录
摘要 / 1
引言 / 1
第一部分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论基础
第一章团队生产理论: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论基础? / 19
第二章企业社群主义: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论基础 / 38
第二部分企业社会责任的硬法之治
第三章企业社会责任的硬法之治 / 55
第四章企业社会责任促进法草案 / 69
第三部分企业社会责任的软法之治
第五章企业社会责任评估及其指数化 / 83
第六章自我、行业、社区与国家:企业社会责任的层次推进 / 96
第七章大型民企在社会责任中的卓越担当 / 202
第八章要投资不要投机!社会责任投资的重要意义 / 232
参考文献 / 320
后记 / 348